標章 商標 有差別嗎? 一般人可以申請證明標章嗎?
1. 以下為標章的種類:
- 一般證明標章,如: CAS台灣有機農產品證明標章、 環保標章
- 產地證明標章,如:日月潭紅茶、澎湖優鮮水產品證明標章
- 團體標章,如:TLLB 台灣世界少棒聯盟及圖、台灣超級鐵人三項協會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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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證明標章 |
產地證明標章 |
團體標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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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
1. 證明他人之商品或服務 |
1. 代表性:該地理區域之商品或服務具有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指商品或服務因該地理環境因素所具備的特性) 證明該產地的商品/服務具一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並藉以與味精證明的商品/服務相區別 2. 足以指示該地理區域之標識 3. 識別性源自於其地理環境與商品/服務品質、特性間之關聯性 |
1. 為表彰會員之會籍,並解已與非該團體會員相區別之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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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格 |
具有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能力之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 (自然人不能申請) |
具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 (財團法人/公司/政府機關不能申請) |
具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 (財團法人/公司/政府機關不能申請) |
申請人本身能否使用 |
否 |
可 | 可 |
使用 |
1. 對象:開放式-只要符合所訂使用規範及條件者皆可使用 2. 依使用規範書條件使用 3. 使用於商品或服務 (§5) ※與商標使用方式相當,但非表彰商品/服務來源,而是證明其商品/服務符合證明人所定使用規範條件 |
1. 團體會員為表彰其會員身分 (封閉式使用) 2. 一團體標章使用規範書 |
1. 提供給團體會員使用(符合條件即可加入會員) 2. 依使用規範書條件使用 3. 使用於商品或服務 (§5) |
應備文件 |
1. 具有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能力之文件 2. 使用規範書 3. 聲明書 |
使用規範書 |
使用規範書 |
特別規定 |
N/A | 不適用描述性及聲明不專用之規定 (§29 I & III) (產地若被聲明不專用.則非產地標章.是一般證明標章) |
N/A |
諮詢意見 |
N/A |
不確定代表性時,得向中央主管機關諮詢意見 |
N/A |
2. 以下為一般/產地 團體商標的種類:
- 一般團體商標,如:社團法人浪浪的後盾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障自行車運動發展協會標章
- 產地團體商標,如:拉拉山水蜜桃及圖、關廟鳳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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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團體商標 |
產地團體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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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
1. 指示其會員所提供之商品服務或類別(商標) | 1. 指示會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來自一定產地 2. 代表性:該地理區域之商品或服務具有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只商品或服務因該地理環境因素所具備的特性) 3. 足以指示該地理區域之標識 |
申請人資格 |
具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 (財團法人/公司/政府機關不能申請) |
具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 (財團法人/公司/政府機關不能申請) |
申請人本身能否使用 |
可 | 可 |
使用 |
1. 提供給團體會員使用(符合條件即可加入會員) 2. 依使用規範書條件使用 3. 使用於商品或服務 (§5) |
1. 會員使用(符合條件即可加入會員) 2. 依使用規範書條件使用 3. 使用於商品或服務 (§5) |
應備文件 |
使用規範書 |
使用規範書 |
特別規定 |
跟一般商標審查相同,因此有(§29 I & III)之適用 |
不適用描述性及聲明不專用之規定 (§29 I &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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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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