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創意與智慧還在不斷進步中,每年仍有上百萬個新發明問世,這些發明有的被實際運用在日常生活中,讓我們的生活更方便,卻也有一部分發明完全派不上用場,每年繳交的大筆維護費,你以為獲得了「智慧財產」,但卻成為最沉重的「智慧負債」。
財產:具有金錢價值,並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通常包含動產、不動產及知識財產。
負債:因錯誤決策或交易,造成企業或個人欠下的債務,金額過大會影響其他費用支出及公司運作。
維護名下的智慧財產權,要花多少錢?
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包含了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等項目,其中著作權和營業秘密不須向政府提出申請,只要完成原創作品就算擁有了著作權,專利和商標則須視商品或服務,選擇相應的類別向智財局提出申請。
台灣是製造業大國,因此,企業申請專利取得「智慧財產」增加企業競爭力,是非常常見的,如果產品預計銷售到各國而必須申請各國專利,每年的專利維護費,對於多數企業,算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下表整理專利申請或異動所需的費用:
發明專利 | |
申請費用 | 每件3500 |
申請提早公開發明專利申請案 | 每件1000 |
1.申請實體審查,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合計在五十頁以下,且請求項合計在十項以內者 2.請求項超過十項者 3.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超過五十頁 | 每件7000 每項800 每五十頁500 |
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 | 每件2000 |
申請誤譯之訂正 | 每件2000 |
申請改請為發明專利 | 每件3500 |
1.申請再審查,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合計在五十頁以下,且請求項合計在十項以內者 2.請求項超過十項者 3.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超過五十頁 | 每件7000 每項800 每五十頁500 |
1.申請舉發 2.每一請求項 3.如為第五十七條、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中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三項、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情事 | 每件5000 每件800 每件10000 |
申請分割 | 每件3500 |
申請延長專利權 | 每件9000 |
申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 | 每件2000 |
申請強制授權專利權 | 每件100,000 |
申請廢止強制授權專利權 | 每件100,000 |
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證據 | 每件2000 |
發明申請案之實體審查,提出加速審查申請 | 每件4000 |
新型專利 | |
申請費用 | 每件3000 |
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 | 每件2000 |
申請誤譯之訂正 | 每件2000 |
申請改請為新型專利 | 每件3000 |
1.申請舉發 2.每一請求項 3.第一百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情事 | 每件5000 每項800 每件9000 |
申請分割 | 每件3000 |
1.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且請求項在十項內 2.超過十項 | 每件5000 每項600 |
申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 | 每件2000 |
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證據 | 每件2000 |
設計專利 | |
申請設計專利或衍生設計專利 | 每件3000 |
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 | 每件2000 |
申請誤譯之訂正 | 每件2000 |
申請改請為設計專利或衍生設計專利 | 每件3000 |
申請再審查 | 每件3500 |
申請舉發 | 每件8000 |
申請分割 | 每件3000 |
申請更正說明書或圖式 | 每件2000 |
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證據 | 每件2000 |
各項專利登記費 | |
申請專利申請權讓與或繼承登記 | 每件2000 |
申請專利權讓與或繼承登記 | |
申請專利權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 |
申請專利權授權塗銷登記 | |
申請專利權質權設定登記 | |
申請專利權質權消滅登記 | |
申請專利權信託登記 | |
申請專利權信託塗銷登記 | |
申請專利權信託歸屬登記 |
其他各項申請費 | |
申請發給證明書件 | 每件1000 |
申請面詢 | 每件每次1000 |
申請勘驗 | 每件每次5000 |
申請變更申請人之姓名或名稱、印章或簽名 | 每件300 |
申請變更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或變更其姓名 | |
申請變更代理人 | |
申請專利權授權、質權或信託登記之其他變更事項 |
專利每年年費 | |
發明專利(每件/每年) | |
第1-3年 | 2500 |
第4-6年 | 5000 |
第7-9年 | 8000 |
第10年以上 | 16000 |
新型專利(每件/每年) | |
第1-3年 | 2500 |
第4-6年 | 4000 |
第7年以上 | 8000 |
設計專利 | |
第1-3年 | 800 |
第4-6年 | 2000 |
第7年以上 | 3000 |
核准延展之專利權,每件每年應繳年費新臺幣5000元 |
※以上僅是規費,不包含承辦事務所的服務費。
如果申請專利不是一次就過,每次的更改、申覆都要再收取費用,而每年也必須繳交固定年費來維持專利權,如果這項專利完全沒派上用場,無異於把錢丟到水裡從此杳無音訊。
智慧財產與智慧負債僅一線之隔
如果你是一家軟體公司,並自行研發了許多實用軟體和串接技術,在正常情況下,想必會申請多項專利來保護自己,又為了持續領先對手,不斷研究新的技術,而這所有技術都申請專利的話,我們簡單試算一下:
手上擁有10個新型專利,10個發明專利,都已經持有到第5年,還有3個發明專利剛遞出申請,且希望提早公開,均申請台灣專利:
經過非常簡略的估算,一年僅台灣規費就要超過十萬元,這還只是非常低標的計算,如果透過事務所代為撰寫專利文件及申請,寫一件發明專利,一般市價是30,000-35,000/件,其中會包含規費,一件新型專利則是約18,000-20,000。
中間若還需要申請變更、再審查、延長專利權等等,都需要再額外支出費用,若佈局多國專利,所需費用還要再往上疊加,一般研發量能較大的公司,專利數量絕對不止於此。
過多無用專利就像囤積症,都像垃圾無法變現
公司名下的所有專利,真的都有運用在產品上嗎?部分較舊的技術,可能隨著時代演進已完全沒有效用,有許多更新、更好的技術,而這些舊專利,是否還有繼續維持的必要?
又或者研發了非常酷炫的技術,也成功申請到專利,但這新技術根本無法實際用在產品上,每年繳著年費,研發人員漸漸也忘了曾經申請過,就好像在同一間房子住了很久,東西一直買,不好用的就放在一邊,除非要搬家,或是需要騰出空間移作他用,否則幾乎不會主動去整理房子。
家中堆放過多雜物的人,醫學上認為可能有強迫性人格,囤積症也被列為一種精神疾病,申請過多無用專利,就好比在房裡堆滿了雜物,無法變現,卻又無法控制的繼續申請專利,只因為堅信在未來的某一天可能會用到它,這時候就需要專家為你做個專利總體檢。
智慧財產權訴訟成功的難度非常高
我們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分析專利的效益,當你想利用專利權來提告時,勝訴的機率有多少?
根據智慧財產法院的訴訟統計,在2008-2017將近十年間,專利無效的比例是75%、抓到別人侵權的比例是17%,比對申請專利的人數,只有0.2%的專利會進入訴訟,專利權人利用專利取得「法律上勝利」的比例低至0.01%。
還沒計算為了專利訴訟花費的蒐證時間、金錢及精神,大部分的專利不會升值,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就像是累積了滿手的「智慧負債」,想要轉虧為盈,就要妥善規畫適合自家公司的專利地圖。
將智慧財產視為風險管理來審慎評估
無論是專利還是商標,從申請到維護,每年都有固定的費用需支出,除非自願放棄權益,否則這些錢就是要一直繳下去,對企業來說都是實實在在的支出,過高的專利費用,恐會拖垮中小企業的財務,你會規畫管理費用、行銷費用、研發費用,專利的維護費,有列入你的研發費用當中嗎?
專利是企業的智慧財產,也是捍衛公司的盾牌,應將其視為風險管理來審慎評估,而非當作一般行政流程,申請完就當作沒這回事,你無法像大企業每年撥上百億在研發,因此更應該把錢花在刀口上,讓專利真正成為你的智慧財產,而不是拖垮財務的「智慧負債」。
跟所有投資一樣,必須時時檢視自己到底是否真的獲得「智慧財產」而非「智慧負債」,確保投資得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