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擁有的是智慧財產還是智慧負債

你擁有的是智慧財產還是智慧負債?

人類的創意與智慧還在不斷進步中,每年仍有上百萬個新發明問世,這些發明有的被實際運用在日常生活中,讓我們的生活更方便,卻也有一部分發明完全派不上用場,每年繳交的大筆維護費,你以為獲得了「智慧財產」,但卻成為最沉重的「智慧負債」。

財產:具有金錢價值,並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通常包含動產、不動產及知識財產。

負債:因錯誤決策或交易,造成企業或個人欠下的債務,金額過大會影響其他費用支出及公司運作。

維護名下的智慧財產權,要花多少錢?

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包含了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等項目,其中著作權和營業秘密不須向政府提出申請,只要完成原創作品就算擁有了著作權,專利和商標則須視商品或服務,選擇相應的類別向智財局提出申請。

台灣是製造業大國,因此,企業申請專利取得「智慧財產」增加企業競爭力,是非常常見的,如果產品預計銷售到各國而必須申請各國專利,每年的專利維護費,對於多數企業,算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下表整理專利申請或異動所需的費用:

發明專利
申請費用每件3500
申請提早公開發明專利申請案每件1000
1.申請實體審查,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合計在五十頁以下,且請求項合計在十項以內者
2.請求項超過十項者
3.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超過五十頁
每件7000
每項800
每五十頁500
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每件2000
申請誤譯之訂正每件2000
申請改請為發明專利每件3500
1.申請再審查,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合計在五十頁以下,且請求項合計在十項以內者
2.請求項超過十項者
3.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超過五十頁
每件7000
每項800
每五十頁500
1.申請舉發
2.每一請求項
3.如為第五十七條、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中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三項、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情事
每件5000
每件800
每件10000
申請分割每件3500
申請延長專利權每件9000
申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每件2000
申請強制授權專利權每件100,000
申請廢止強制授權專利權每件100,000
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證據每件2000
發明申請案之實體審查,提出加速審查申請每件4000
新型專利
申請費用每件3000
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每件2000
申請誤譯之訂正每件2000
申請改請為新型專利每件3000
1.申請舉發
2.每一請求項
3.第一百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情事
每件5000
每項800
每件9000
申請分割每件3000
1.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且請求項在十項內
2.超過十項
每件5000
每項600
申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每件2000
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證據每件2000
設計專利
申請設計專利或衍生設計專利每件3000
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每件2000
申請誤譯之訂正每件2000
申請改請為設計專利或衍生設計專利每件3000
申請再審查每件3500
申請舉發每件8000
申請分割每件3000
申請更正說明書或圖式每件2000
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證據每件2000
各項專利登記費
申請專利申請權讓與或繼承登記每件2000
申請專利權讓與或繼承登記
申請專利權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申請專利權授權塗銷登記
申請專利權質權設定登記
申請專利權質權消滅登記
申請專利權信託登記
申請專利權信託塗銷登記
申請專利權信託歸屬登記
其他各項申請費
申請發給證明書件每件1000
申請面詢每件每次1000
申請勘驗每件每次5000
申請變更申請人之姓名或名稱、印章或簽名每件300
申請變更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或變更其姓名
申請變更代理人
申請專利權授權、質權或信託登記之其他變更事項
專利每年年費
發明專利(每件/每年)
第1-3年2500
第4-6年5000
第7-9年8000
第10年以上16000
新型專利(每件/每年)
第1-3年2500
第4-6年4000
第7年以上8000
設計專利
第1-3年800
第4-6年2000
第7年以上3000
核准延展之專利權,每件每年應繳年費新臺幣5000元

※以上僅是規費,不包含承辦事務所的服務費。

如果申請專利不是一次就過,每次的更改、申覆都要再收取費用,而每年也必須繳交固定年費來維持專利權,如果這項專利完全沒派上用場,無異於把錢丟到水裡從此杳無音訊。

智慧財產與智慧負債僅一線之隔

如果你是一家軟體公司,並自行研發了許多實用軟體和串接技術,在正常情況下,想必會申請多項專利來保護自己,又為了持續領先對手,不斷研究新的技術,而這所有技術都申請專利的話,我們簡單試算一下:

手上擁有10個新型專利,10個發明專利,都已經持有到第5年,還有3個發明專利剛遞出申請,且希望提早公開,均申請台灣專利:

經過非常簡略的估算,一年僅台灣規費就要超過十萬元,這還只是非常低標的計算,如果透過事務所代為撰寫專利文件及申請,寫一件發明專利,一般市價是30,000-35,000/件,其中會包含規費,一件新型專利則是約18,000-20,000。

中間若還需要申請變更、再審查、延長專利權等等,都需要再額外支出費用,若佈局多國專利,所需費用還要再往上疊加,一般研發量能較大的公司,專利數量絕對不止於此。

過多無用專利就像囤積症,都像垃圾無法變現

公司名下的所有專利,真的都有運用在產品上嗎?部分較舊的技術,可能隨著時代演進已完全沒有效用,有許多更新、更好的技術,而這些舊專利,是否還有繼續維持的必要?

又或者研發了非常酷炫的技術,也成功申請到專利,但這新技術根本無法實際用在產品上,每年繳著年費,研發人員漸漸也忘了曾經申請過,就好像在同一間房子住了很久,東西一直買,不好用的就放在一邊,除非要搬家,或是需要騰出空間移作他用,否則幾乎不會主動去整理房子。

家中堆放過多雜物的人,醫學上認為可能有強迫性人格,囤積症也被列為一種精神疾病,申請過多無用專利,就好比在房裡堆滿了雜物,無法變現,卻又無法控制的繼續申請專利,只因為堅信在未來的某一天可能會用到它,這時候就需要專家為你做個專利總體檢。

智慧財產權訴訟成功的難度非常高

我們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分析專利的效益,當你想利用專利權來提告時,勝訴的機率有多少?

根據智慧財產法院的訴訟統計,在2008-2017將近十年間,專利無效的比例是75%、抓到別人侵權的比例是17%,比對申請專利的人數,只有0.2%的專利會進入訴訟,專利權人利用專利取得「法律上勝利」的比例低至0.01%。

還沒計算為了專利訴訟花費的蒐證時間、金錢及精神,大部分的專利不會升值,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就像是累積了滿手的「智慧負債,想要轉虧為盈,就要妥善規畫適合自家公司的專利地圖。

將智慧財產視為風險管理來審慎評估

無論是專利還是商標,從申請到維護,每年都有固定的費用需支出,除非自願放棄權益,否則這些錢就是要一直繳下去,對企業來說都是實實在在的支出,過高的專利費用,恐會拖垮中小企業的財務,你會規畫管理費用、行銷費用、研發費用,專利的維護費,有列入你的研發費用當中嗎?

專利是企業的智慧財產,也是捍衛公司的盾牌,應將其視為風險管理來審慎評估,而非當作一般行政流程,申請完就當作沒這回事,你無法像大企業每年撥上百億在研發,因此更應該把錢花在刀口上,讓專利真正成為你的智慧財產,而不是拖垮財務的「智慧負債」。

跟所有投資一樣,必須時時檢視自己到底是否真的獲得「智慧財產」而非「智慧負債」,確保投資得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