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專利申請,留意相關規範

韓國專利申請,留意相關規範

除了中國和日本之外,在亞洲地區另一個常見的專利申請國家就是韓國,因為氣候和文化與台灣相近,產業上也有許多相似之處,如有計畫申請韓國專利,須留意相關的申請規定。

韓國專利的種類

韓國專利制度的誕生可追溯到1949年,在當時就有名為專利局的專職部門,並制定了專利法,時至2019年,在韓國註冊的專利數量已突破200萬件,目前還在持續往上累積當中。

韓國的專利和台灣一樣,分為發明、新型、設計三種,其基本規範如下表:

韓國專利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
保護範圍利用自然法則及技術思想上具高度增益的創作利用自然法則的技術思想所創造的物品應用於物品的形狀、花紋、色彩和字體或其組合,通過視覺感產生美感的創作
類型
方法
一般設計
關聯設計
部分設計
複數設計
成組設計
審查制度先申請原則
請求實審
先申請原則
請求實審
一般實審
部分實審
保護年限20年10年20年
審查時間約16-20個月約3-6個月約6-12個月

針對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另設有三軌制審查:常規審查、加速審查、延遲審查

  • 常規審查:無特殊情況或要求的話,按照一般審核程序進行
  • 加速審查:符合特殊條件,如與國防相關、綠色技術、走國際優先權的案件種類,可提出加速審查的需求
  • 延遲審查:申請人可提出暫緩實審的請求,但極少有人如此選擇

在設計專利方面,韓國有一個秘密設計制度,申請人可根據設計保護法之規定,請求將即將獲得設計權的設計,從註冊或受保護日起秘密保存3年,以便爭取更多時間進行商業化準備。

韓國專利的國際優先權

韓國亦屬巴黎公約的會員國之一,因此得以PCT途徑,向同盟國提出優先權申請,並提交第一國的申請書、說明書、圖示等樣本,或是第一國申請案案號,或其他可確認的書面資料等資訊,來主張國際優先權。

在民國104年,我國政府也公布了台韓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並在112年修訂部分內容,國內企業亦可透過電子交換的方式,互相取得雙邊的專利優先權。

韓國專利2024年最新修訂

韓國智慧局最新修正的《專利法施行細則》,於2024年11月1日生效,主要有三項改變:

  1. 增加或更正發明人程序強化:增加或更正發明人時,需額外繳交證明文件,並由申請人及擬增加或更正的發明人簽章,如因明顯筆誤或死亡等特殊原因即不用簽章,如果專利已經核准,就不能再增列或變更。
  2. 外籍發明人應註明國籍和居住國:修法後此為必填項目。
  3. 分案申請及變更申請的審查順序由行政法規決定:為更靈活操作,將依發明專利審查事務辦理規則的規定進行。

韓國專利的申請數量在世界各國中一直是名列前茅,即使在疫情期間也呈上漲趨勢,國家經濟狀況穩定,唯一堪憂的便是政治環境,若有意進行亞洲的專利佈局,韓國專利仍是可以列入考慮的選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