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防禦商標?

什麼是「防禦商標」?

為了保護自己的商標,大部分知名企業會一次性註冊近十個以上的近似商標。如「大白兔」奶糖的生產廠家註冊了十幾個商標,包括大灰兔、大黑兔、小白兔等;「小米」則把紅米、藍米等多個商標都註冊了;「雪碧」商標的可口可樂公司也註冊了商標雷碧。企業之所以註冊「山寨」商標,其實是一種防禦策略,又稱為防禦商標。

防禦商標的2種方式

第1種【跨類別防禦】:企業在其中一類別註冊商標後,在企業今後可能涉足的其他類別上註冊相同的商標,為擴大經營規模預留商標。

第2種【同類別防禦】:同類別內註冊與原商標近音、同音或字形近似的商標。

防禦商標的2種功用

第1種【防止他人攀附商譽】
知名的廣告為消費者所知悉之商標,常被不肖業者將該商標使用於不同的商品或服務種類上,或將類似的商標用於相同之商品或服務,藉由蹭知名商標的知名度或商譽而提升其銷售業績。

第2種【刻意混淆識別性】
當他人使用相同或類似商標,很容易造成消費者對其不再產生單一的連結性,而造成混淆商品/服務來源,甚至造成消費者對商標產生不良印象。

防禦商標的2種失效

第1種【一類是三年內未使用】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連續3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也就是說,商標所有人註冊了防禦商標之後的3年內未使用的,其他企業可以搶註。

第2種【註冊成功後10年零6個月仍未續展】商標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的規定,商標註冊成功之後的有效使用期為10年,在有效期滿前12個月,商標申請人可以申請商標續展;在續展期內未提出續展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在寬展期如果未提出商標續展申請,期滿後商標局將註銷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