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要買一個專利,透過專利鑑價報告是否可以判斷他的價值呢?專利鑑價到底是什麼?
常見的專利鑑價方式
一般市場上最常見,也是最廣為人知的專利鑑價方式大約有這三種:成本法、市場法、收益法,其餘方式大多也是從這三種延伸出來,以下簡單概括三種專利鑑價方式。
成本法:
研發此專利過程中耗費的人力、物力、時間等資源,評估此專利應具有多少價值。
市場法:
此項專利技術在當前市場的價值,在不同國家可能會有不同的價值。
收益法:
預期專利未來可能產生的收益。
三種方式均有人採用,但事實上,很難用單一方式來判定專利的價值,過往花了大把資源研發的專利,可能隨著時代的演變無人問津,難道他就完全沒價值了嗎?
專利鑑價的實際現況
簡單的說,一般所謂的「專利鑑價」就是用會計方法,確認這個無形資產在會計上的價值。但弔詭的是,企業擁有的專利其實是一個「排他權」,換句話說專利所有權人,他是一個只能告贏侵權者之後讓別人不能做的權力,因此,在告贏別人之前,原則上拿不到錢(侵權賠款)。
當然你可以說,專利有一些不是直接透過訴訟,而是想要侵權的人膽怯造成某種形式寡佔市場的效果,但這卻無法估計,而這一部分也是前述的專利鑑價使用的會計手法所能真正達到「估價」的其中一小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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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專門在完成專利鑑價的公司,通常是會計背景而不具備專利或者是智慧財產法律的背景,一般的專利鑑價也只是在看他的市場價值,並不會實際上的評估或確認鑑價的專利,是否可以「實施」,也就是說,實施這個專利是不是會造成侵權?(是的,你沒聽錯,即使你有專利,不代表你可以做你的專利品。)
延伸閱讀:製造自己的專利產品,就一定不會被告嗎?
換句話說,一個非常具有會計上經濟價值的專利,可能因為會侵犯別人的專利而無法實施,那這樣的專利還有[價值]嗎?鑑價的價到底代表什麼?
更何況,專利鑑價的公司,通常是接受專利權人委任,依據「出錢的最大」的邏輯,可以想像這個在會計面、財務面、市場面之「估值」可以有多少的水份?…這部份言盡於此,再說下去就不好了。
優秀的專利鑑價應包含的項目
那「專利鑑價」與「專利價值鑑定」的區別是什麼?上面說的專利鑑價就是一些會計方法推估的價值,真正的「專利價值」應該要除了預估專利產品做出來有多少市場,這樣距離事實有點遙遠的狀態之外,還有其他考慮,例如這專利的近似專利有多少?專利是否夠強悍?
因此,除了前述的財務預估之外,應該還要包含:
一、這個專利在實施的過程會不會侵權?
二、到底有多少的專利,可能可以瓜分這個市場。
一個有價值的專利必須要達到可以實施,也可以讓人不實施,或者至少要讓別人要實施類似的技術時,只能選擇比較差的做法。問題是如果要完成這些分析,他的時間成本與所需的工序會遠大於專利鑑價。
我們認為,專利價值鑑定,更重要的反而是如何確認替代性方案的專利有多少,以及是否可以實施(Freedom to Operate),也就是必須要完成「專利強度活的專利地圖」以及「FTO活的專利地圖」兩種,配合財務估計,才有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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