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26年4月2日
先看重點懶人包
1. 為什麼申請前一定要先做專利檢索?
申請前不檢索,就像沒看地圖就蓋房子,很容易蓋到別人的地上。
專利檢索的核心目的是確認你的點子有沒有撞到現有技術,避免花了大筆申請與佈局費,最後只拿到防禦力很弱、實務價值很低的專利。
2. 專利檢索要花多少時間?免費檢索能做到哪裡?
完整、嚴謹的檢索,絕對不是「上網搜一搜」10 分鐘可以完成,一般只做台灣一國就可能要花 2 小時專業人力,做台灣加美國甚至可能拉到十幾到數十小時。
免費檢索多半只適合先粗略看方向,真正需要花時間閱讀前案、整理報告、判斷風險與可專利性時,就已經超出「免費順手幫你看一下」的範圍。
3. 什麼階段該自己查,什麼時候要找專業事務所?
在很初期的發想階段,你可以先用公開資料庫自己查,感受一下市場上大概有哪些類似技術,但要小心看不懂專利文字、以為別人的專利「跟我不一樣」的誤判風險。
當你準備投入研發預算、正式送件,或思考專利佈局與授權談判時,就應該讓專業事務所用系統化的方法做一次完整檢索報告,把可能踩雷的風險提前看清楚。
以最簡化、直白的說:就是創意要夠新、夠進步才能夠獲准專利
【專有名詞:具備專利要件】
要怎麼確認創意是否具備專利要件呢?除了仰賴對市場的經驗與瞭解之外,唯一途徑就是檢索前案。
雖說前案不侷限於專利,但是多數狀況下智慧局審查員都是用先前申請的專利作為准駁專利的判斷基準,僅是透過專利系統檢索前案雖不完美(無法找出更多的相關前案),但卻也是最具有效益的作法。
廢話不多說,以下就提出一個假設性的創意,一起來研究檢索要花多少心思(專業、經驗)與時間?
進行專利檢索的步驟
[EX] 假設你突發奇想了一個保溫瓶蓋上面有LED溫度指示的產品,直覺告訴你這個想法全球獨創、沒在市面上看過,如果做出來肯定熱銷…
(內心OS)
發完了這個發財大夢之後,該怎麼辦?當然是先申請專利,保護自己[註1]…
等等,要申請哪個國家呢?(需要多少錢?)
等等,會不會已經有一樣的專利了?
別衝動,找個專利事務所問一下,來個免費專利檢索,確認一下是否可以申請吧!
多數經費有限、身兼多職的發明家們/中小企業老闆們都會這樣想吧?(因為我也發明了一些東西,所以我知道…)
TIP.如果不找專利事務所,這幾種工具也可以讓你自己進行專利檢索:
由google提供的服務,涵蓋來自17個專利局的資料,連專利訴訟資料都能查詢得到。
2.全球專利檢索系統
政府提供的專利查詢系統,每周一會更新資料庫,可查詢到包含美國、日本、歐盟、韓國、中國及我國的專利,加入會員還可使用統計圖表分析服務。
要使用專利檢索系統,藉以確認是否真的全球獨創,則必須:
(Step 1)先正確地決定所使用的關鍵字組合,而後
(Step 2)反覆修正與細微調整關鍵字組合並執行專利檢索,之後
(Step 3)逐一閱讀檢索結果,判斷是否可以申請。
以下就依據上列三步驟帶領大家簡單走一遍台灣專利檢索系統的流程。
Step 1:針對上列假想主題,拆解後可得主要的關鍵特徵
(專有名詞:技術特徵,或稱限制要件,英文叫做KEY FEATURE)
如下表1所列:
| 技術特徵 | 可能關鍵字/同義字 LEVEL 1 | 廣義關鍵字 LEVEL 2 |
| 保溫瓶蓋 | (保溫 OR 持溫 OR 隔熱 OR 保冷)AND(瓶 OR 罐 OR 杯 OR 容器)AND(蓋 OR 密封) | 溫 AND(瓶 OR 罐 OR 杯 OR 容器) |
| LED | LED OR 發光二極體OR發光元件 | 顯示 OR 螢幕 OR LED OR 發光二極體 OR 發光元件 |
| 指示溫度功能 | (溫度 OR 水溫)AND(指示 OR 顯示) | 數據 OR 溫度 |
表1列出假想主題兩個不同等級(LEVEL)的關鍵字組合選擇邏輯,LEVEL 1 乃依據假想主題的概念用到的技術或特徵,可能在相關前案專利可能使用的用詞與同義詞,使用布林邏輯(這個不懂的話,請留言後再另寫文章分享)將這些同義詞組合後選擇專利檢索欄位進行檢索。
所謂的檢索欄位包含很多,如圖FIG 1所示,但主要是指在發明/創作說明(簡稱說明書,SPECIFICATION)或申請專利範圍(簡稱專利範圍,CLAIMS)欄位檢索這些關鍵字,如果是只在專利範圍欄位檢索,很可能會因為前案說明書有提及相關或近似技術但並非保護標的而產生遺漏,因此許多檢索都必須把說明書與專利範圍都看過,才會比較安心。
STEP 2:以下分別展演不同欄位檢索可能產生什麼結果:
將表1的LEVEL 1關鍵字,依據布林邏輯於專利範圍檢索可產生下列關鍵字組合A@CLAIM:((保溫 OR 持溫 OR 隔熱 OR 保冷)AND(瓶 OR 罐 OR 杯 OR 容器)AND(蓋 OR 密封))@CL AND (LED OR 發光二極體 OR 發光元件)@CL AND ((溫度 OR 水溫)AND(指示OR 顯示))@CL
關鍵字組合A 共找到13筆結果算非常之少,檢索結果清單如下圖FIG 2。
若將表1的LEVEL 1的關鍵字,依據相同組合但選擇不同說明書欄位,則產生下列關鍵字組合A@DESCRIPTION:((保溫 OR 持溫 OR 隔熱 OR 保冷)AND(瓶 OR 罐 OR 杯 OR 容器)AND(蓋 OR 密封))@DE AND (LED OR 發光二極體 OR 發光元件)@DE AND ((溫度 OR 水溫)AND(指示OR 顯示))@DE,結果共1,348筆。
如果要更保守、詳細確認是否存在更多可能的前案,需要使用LEVEL 2 類似的廣義關鍵字組合B,其於專利範圍與說明書之檢索結果分如下列:
關鍵字組合B@CLAIM:((溫)AND(瓶 OR 罐 OR 杯 OR 容器))@CL AND (顯示 OR 螢幕 OR LED OR 發光二極體 OR 發光元件)@CL AND (數據 OR 溫度)@CL,結果共2,902筆。
關鍵字組合B@DESCRIPTION:((溫)AND(瓶 OR 罐 OR 杯 OR 容器))@DE AND (顯示 OR 螢幕 OR LED OR 發光二極體 OR 發光元件)@DE AND (數據 OR 溫度)@DE,結果共180,399筆。
整理上列結果如下表2,可知檢索所使用的關鍵字組合在不同欄位檢索,其結果有巨大的差異。
| 關鍵字組合 @不同檢索欄位 | 專利檢索結果(筆數) |
關鍵字組合A@CLAIM: ((保溫 OR 持溫 OR 隔熱 OR 保冷)AND(瓶 OR 罐 OR 杯 OR 容器)AND(蓋 OR 密封))@CL AND (LED OR 發光二極體 OR 發光元件)@CL AND ((溫度 OR 水溫)AND(指示OR 顯示))@CL | 13 |
關鍵字組合A@DESCRIPTION: ((保溫 OR 持溫 OR 隔熱 OR 保冷)AND(瓶 OR 罐 OR 杯 OR 容器)AND(蓋 OR 密封))@DE AND (LED OR 發光二極體 OR 發光元件)@DE AND ((溫度 OR 水溫)AND(指示OR 顯示))@DE | 1,348 |
關鍵字組合B@CLAIM: ((溫)AND(瓶 OR 罐 OR 杯 OR 容器))@CL AND (顯示 OR 螢幕 OR LED OR 發光二極體 OR 發光元件)@CL AND (數據 OR 溫度)@CL | 2,902 |
關鍵字組合B@DESCRIPTION: ((溫)AND(瓶 OR 罐 OR 杯 OR 容器))@DE AND (顯示 OR 螢幕 OR LED OR 發光二極體 OR 發光元件)@DE AND (數據 OR 溫度)@DE | 180,399 |
表2 不同關鍵字組合於不同欄位的檢索結果
好了,找到這麼多免費的資料,我想你應不會因為即將得到這麼免費的知識感到開心…身為創作者的你,面對這麼多資料應會滿心期待一向信賴的事務所好朋友會認真地幫你仔細看過,然後給你一個中肯的建議,好讓你做出是否申請專利的決斷?
STEP 3:先不管表2那些上千筆的檢索結果吧,就一起來看看那13件專利的專利範圍,如下表3。
| 專利號碼 | 專利範圍 |
M586573 | 1.一種溫控顯示藍芽保溫杯,包含有: 一瓶體,具有一開口端,該瓶體內部可供承裝冷、熱水或飲料; 一瓶蓋,係可鎖定在該瓶體的開口端外緣,其內部設有一圓柱型塞體,係可伸入該開口端內緣;其特徵在於:該瓶蓋內包括設有: 一控制電路單元,係設在該瓶蓋內並未於該圓柱型塞體上方; 一溫度感測器,係設在該圓柱型塞體內,其底端凸露於該該圓柱型塞體的底緣,用以偵測該瓶體內部所承裝之冷、熱水或飲料的溫度,其上端電性連接該控制電路單元; 一揚聲器,係設在該控制電路單元上方,並與其電性連接,且該瓶蓋頂面相對於該揚聲器的位置,設有多數的出聲孔; 一無線傳輸單元,係電性連接於該控制電路單元; 一LED燈組,其至少包括二種不同顏色的LED所組成,該LED燈組環設在該瓶蓋靠近頂部的內周緣,並電性連接於該控制電路單元,且該瓶蓋周緣相對於該LED燈組的位置,係設成可透光結構; 一開關,係設在該瓶蓋周緣,其電性連接於該控制電路單元,用以啟動或關閉該控制電路單元;以及 一充電埠,係設在該瓶蓋周緣,其電性連接於該控制電路單元,用以對該控制電路單元提供充電電源。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溫控顯示藍芽保溫杯,其中,該瓶體包括為具有中空夾層的結構所構成。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溫控顯示藍芽保溫杯,其中,該控制電路單元包括為具有一電路板及該電路板上的零組件所構成。 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溫控顯示藍芽保溫杯,其中,該無線傳輸單元包括為一藍芽通訊模組、Wi-Fi通訊模組其中任一所構成,並可接收來自一行動裝置的訊號。 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溫控顯示藍芽保溫杯,其中,該充電埠表面設有一可掀開的保護蓋。 |
M562657 | 1.一種智慧保溫瓶,包括: 瓶身,具有瓶口及容置槽,用以容置液體; 瓶蓋,係可分離的蓋設在該瓶口; 溫度感測模組,係設置在該容置槽的側壁,用以感測該液體的溫度,並且輸出溫度感測訊號;以及 顯示模組,係設置在該瓶身表面,用以接收該溫度感測訊號以顯示出該液體的溫度訊息。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智慧保溫瓶,復包括扭力感測模組,係設置在該瓶口,用以偵測該瓶蓋接合在該瓶口的即時扭力值,並且在該即時扭力值低於預設扭力值發出扭力感測訊號。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的智慧保溫瓶,其中,該顯示模組復用以接收該扭力感測訊號時顯示出發光警示訊息。 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述的智慧保溫瓶,其中,該顯示模組係為LED發光屏幕。 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的智慧保溫瓶,復包括電源模組,係設置在該瓶身,用以提供該溫度感測模組、該顯示模組及該扭力感測模組所需的電力。 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所述的智慧保溫瓶,其中,該電源模組包括充電電池,用以外接外部電源以進行充電。 7.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所述的智慧保溫瓶,其中,該電源模組包括一次性電池,用以安裝於該瓶身以提供電力。 |
M555837 | 1.一種具有警示功能之保溫瓶,其包含:一保溫瓶,係具有一容置空間,用以容置液體,並包含一感測器、一發光單元和一溫度顯示面板,該感測器、該發光單元和該溫度顯示面板係設置於該保溫瓶的表面;一瓶蓋,係設置在該保溫瓶之瓶口,用以密封該保溫瓶,該瓶蓋係包含一感測迴圈於該瓶蓋之底部邊緣,並透由該感測器感應該感測迴圈,以偵測該瓶蓋是否旋緊;以及一電力單元,係電性連接該保溫瓶,以提供該感測器、該發光單元和該溫度顯示面板之電力。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警示功能之保溫瓶,其中該溫度顯示面板係電性連接一溫度計,以顯示該保溫瓶內液體之溫度。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警示功能之保溫瓶,其中該保溫瓶與瓶蓋為耐高溫之材質所製成。 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警示功能之保溫瓶,其中該發光單元閃爍或長亮,以警示該瓶蓋未旋緊。 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警示功能之保溫瓶,其中該電力單元為充電電池或鋰電池。 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警示功能之保溫瓶,其中該發光單元為發光二極體。 |
M523850 | 1.一種容器計時及防水型温度檢測裝置之改良結構,其包括:一容器、一計時及防水型温度檢測裝置所組成,其中:容器,包含一具有容置部之內膽、一包覆該內膽之保温層、一環覆該保温層之外殼體及一封閉該容置部之蓋體,而該外殼體之適當處係具有一感温元件孔;計時及防水型温度檢測裝置,係由顯示器、温度感測元件、計時元件及LED燈號所組成;其特徵在於:計時及防水型温度檢測裝置,係連結固設於上述容器外殼體之表面上,該温度感測元件一端藉導線與顯示器連接,而該温度感測元件之另一端,穿入外殼體之感温元件孔,係貼覆於內膽,該計時及防水型温度檢測裝置於其正面設有一電池蓋,提供更換電池之方便性,不會破壞容器更具保溫性,該計時及防水型温度檢測裝置,其背部具有複數個固定凸柱,且於複數個固定凸柱之周圍及底部皆塗佈設有防水膠,將計時及防水型温度檢測裝置其背部複數個固定凸柱,係插置固定於容器感温元件孔二側之卡合孔內,藉防水膠與容器外殼體連結固定,使其組合成一整體的容器計時及防水型温度檢測裝置之改良結構者。 |
M479708 | 1.一種多功能旋扣式保溫杯,其包含:一第一杯體,具有一第一容置空間,且該第一杯體之杯壁內部係設有一第一導電部,於杯身頂部係設有與該第一導電部相連之一第一金屬定位點,於杯身表面係設有一感溫材料,該感溫材料依杯身溫度變化而顯示不同之顏色;一第二杯體,具有一第二容置空間及一底座,該底座設置於該第二容置空間之下方,且該底座係設有相連接之一儲電模組及一加熱模組,該第二杯體之杯身表面及杯壁內部分別設有該感溫材料及一第二導電部,該第二導電部係連接至該儲電模組,該第二杯體可活動性地以旋轉方式與該第一杯體連接,使該第二容置空間與該第一容置空間對應連通,該第二導電部與該第二導電部相連接;以及一杯蓋,其頂部係設置有一太陽能板,於底部係設有一第二金屬定位點,該杯蓋可活動性地透過該第二金屬定位點與該第一杯體之該第一金屬定位點相連接,使該太陽能板所轉換之電力經由該第一導電部及該第二導電部儲存至該儲電模組。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多功能旋扣式保溫杯,其中該杯蓋更設置有一照明元件,該第二杯體之該底座更設置有與該儲電模組連接之一照明開關,當該第一杯體、該第二杯體及該杯蓋相連接時,透過該照明開關之控制以使該儲電模組選擇性供電至該照明元件。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之多功能旋扣式保溫杯,其中該照明元件為LED燈。 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多功能旋扣式保溫杯,其中該第一導電部及該第二導電部係為銅條。 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多功能旋扣式保溫杯,其更包含一握持元件,其二端係分別連接該第一杯體之二側,以供使用者提握。 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所述之多功能旋扣式保溫杯,其中該握持元件可活動性地拆解為二個部份。 |
M458166 | 1.一種智慧型保溫杯裝置,其包含:一保溫裝置,其係具有一杯體及一蓋體,其中該杯體係另具有一容置空間;一待測物,其係設置於該容置空間;一標示燈,其係設置於該杯體;一感測器,其係設置於該容置空間,且該感測器係藉由該容置空間置入該待測物時與該標示燈呈電性連結,並輸出一第一訊號及一第二訊號;一處理器,其係設置於該杯體,且該處理器於接收該第一訊號,則傳送一第三訊號至該標示燈,並於接收該第二訊號,則計算一累計量值;以及一顯示器,其係設置於該杯體,且該顯示器於接收到該累計量值,則將該累計量值顯示於該顯示器。 2.如請求項1所述之一種智慧型保溫杯裝置,其中該第一訊號係為溫度感測訊號。 3.如請求項1所述之一種智慧型保溫杯裝置,其中該第二訊號係為計量感測訊號。 4.如請求項1所述之一種智慧型保溫杯裝置,其中該第三訊號係為溫度顯示訊號。 5.如請求項1所述之一種智慧型保溫杯裝置,其中該杯體係另具有一電源,其係以提供電力予該標示燈、該感測器、該處理器及該顯示器使用。 6.如請求項5所述之一種智慧型保溫杯裝置,其中該杯體係另具有一充電插槽,且該充電插槽係與該電源呈電性連結。 7.如請求項1所述之一種智慧型保溫杯裝置,其中該標示燈係為複色LED燈。 8.如請求項1所述之一種智慧型保溫杯裝置,其中該顯示器係為電子式數字顯示器。 9.如請求項1所述之一種智慧型保溫杯裝置,其中該第三訊號及該累計量值係能選擇性地傳送至一外部通信設備。 |
M454147 | 1.一種無線充電恆溫保溫杯之結構,其包括一杯體、一無線充電接收電路、一充電電池、一加熱及恆溫控制電路、一加熱器、一底座及無線充電傳送電路,其主要特徵為:該杯體底部設有加熱器,該加熱器之加熱及溫度控制係由設於杯體底部空間之加熱及恆溫控制電路作控制,進而控制加熱器之加熱溫度及保持恆溫之功效,於杯體底部空間,另設有無線充電接收電路及充電電池,於杯體頂部具有一杯蓋,最底部則組設有一底蓋,並於底座內設有一無線充電傳送電路;當底座插上一般家用電源或USB電源使底座內之無線充電傳送電路開始工作,將杯體置於底座上方後,設於杯體底部空間之無線充電接收電路則與底座之無線充電傳送電路間產生無線電力傳輸,進而可對充電電池進行充電,並供電給加熱及恆溫控制電路及加熱器,進而達對杯體加溫或保持恆溫之目的。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無線充電恆溫保溫杯之結構,其中於杯體上設有多色光LED,而以不同色光顯示杯體係於加熱或恆溫保溫之狀態者。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無線充電恆溫保溫杯之結構,其中於杯體內底部另設有一溫度感知器,以感測杯體內液體之溫度達所設定之溫度時即由加熱及恆溫控制電路控制使加熱器電源中斷停止加熱,或使加熱器對杯體產生恆溫加熱者。 |
M368391 | 1.一種具有紫外線殺菌的調乳器,係包含:一容器,該容器內部係為中空且開口向上,該容器設與內外面相通的一出水口且內部設一溫控器;一內膽,該內膽係組配在該容器內,供容裝清水,該內膽下方設一配電盤,該配電盤係連接電源,可產生熱力使內膽內清水升溫,該溫控器係感測以控制該內膽的溫度;一導管,該導管具有兩端且為透光材料製成,其一端係連通該內膽,另一端係連接該容器的出水口;一上蓋,該上蓋係蓋設於該容器頂部的開口,可活動掀開;以及至少一紫外線灯源,該紫外線灯源係位於該容器內並連接該配電盤,可對該導管內的溫開水照射。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具有紫外線殺菌的調乳器,其中該紫外線灯源係位於該導管側方。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具有紫外線殺菌的調乳器,其中該紫外線灯源係為日光灯。 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具有紫外線殺菌的調乳器,其中該紫外線灯源係為發光二極體。 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具有紫外線殺菌的調乳器,其中該容器的外周壁係向內凹弧,而形成一凹埠,該凹埠上方與該容器頂面之間形成水平方向的一凸簷,該凸簷底面設該出水口。 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具有紫外線殺菌的調乳器,其中該導管係與一泵浦連接,該泵浦係藉一線路與該配電盤電連接,該容器頂面設一數控面板,該數控面板係與該配電盤及該溫控器電性連接,可設定時間、溫度、再沸騰及顯示沸騰及保溫狀態,且按壓該數控面板的一給水按鍵以啟動該泵浦,可使該內膽內的溫開水導進該導管,並由該出水口流出。 7.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具有紫外線殺菌的調乳器,其中該紫外線灯源係為發光二極體,而埋設在該導管的管壁。 8.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所述之具有紫外線殺菌的調乳器,其中該紫外線灯源外周係包覆一層防水層。 |
I315776 | 1.一種加熱容器液位、結垢及溫度偵測之裝置,其主要包含:一殼體總成,該殼體總成主要由一容器成形中空狀之構造,又於該殼體總成底部設至少一個以上之氣孔;一加熱體,該加熱體係為一電能加熱器,又該加熱體貼密封合樞設於殼體總成容器適當處;一感應控制電路板,該感應控制電路板設於該殼體總成容器正底部下緣,又該感應控制電路板主要由微控器、類比/數位轉換器、增益放大電路及觸發電路所組成,該殼體總成筒壁不同區段處分設有過液位偵測點、警示液位補給偵測點、安全液位偵測點、液溫偵測點及結垢偵測點。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加熱容器液位、結垢及溫度偵測之裝置,其中該感應控制電路板內構件,類比/數位轉換器係接收來自市電並將其類比電壓信號轉換為數位信號,又該微控器為一可程式化運算器,可依使用者演譯(Algorithm)流程定義應用規範機制,該增益放大電路其係將相關位置之偵測感應器之類比信號經觸發電路及類比/數位轉換器(ADC)轉換成數位控制信號,再輸出至微控器內運算,經微控器運算所產生之數位信號可透過樞接顯示控制單元輸出。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之加熱容器液位、結垢及溫度偵測之裝置,其中顯示控制單元可為一LED或為一液晶顯示。 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加熱容器液位、結垢及溫度偵測之裝置,其中與感應控制電路板介接之偵測點分別構成以下機制功能:過液位偵測點:當容器內置物液超過本偵測點時,該加熱體停止加熱之動作;警示液位補給偵測點:當容器內置物低於本偵測點時,該加熱體內之觸發電路回授一數位信號源至微控器解碼,並同時輸出一警示信號至顯示控制單元;安全液位偵測點:當容器內置物低於本偵測點時,該加熱體停止加熱之動作;液溫偵測點:該液溫偵測點可包含一高液溫偵測點及一低液溫偵測點,俾當容器內置物溫度介於高液溫與低液溫之間的範圍時,可適時令加熱體加熱保溫至恆定溫度;結垢偵測點:當容器表面因加熱行程造成類似電阻阻抗之變化,如結垢形成時阻抗變大之現象,該感應控制電路板,適時警示和搭配結垢清洗行程。 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所述之加熱容器液位、結垢及溫度偵測之裝置,其中液溫偵測點至少設有一組以上。 |
表3 關鍵字組合A@CLAIM
完整的專利檢索到底要花多久時間?
以表3所呈現的結果,一個中等程度的專利「專業」人士,執行一輪前述的檢索三步驟,前兩步驟大約需要15分鐘(介於5~30分);第三步驟閱讀專利,以表3之範例結果為例,每篇專利仔細看完並完成解析報告平均8分鐘(介於1~15分),所以是15+13*8共119分鐘,也就是2小時。
因此,若以薪水50,000的工程師計算,其對公司成本是500NTD左右[註2] 。因此完成2個小時的檢索,老實告訴你你的偉大幻想,申請專利時可能會被打槍,對事務所的代價是1000NTD。好了,這時候你必須意識到,你的一個簡單想法要請事務所免費幫你驗證是否可行,光是台灣就已經要花費1000NTD工本費,那其他國家呢?
如果以 2024 年 WIPO 的統計結果來看,全球一年共有約 370 萬件專利申請。
台灣 2024 年在 TIPO 申請的三種專利(發明、新型、設計)合計為 72,742 件,約佔全球專利申請量的 2%左右。
同一年,全球前五大專利申請局(中國、美國、日本、韓國、EPO)合計受理約 318 萬件專利申請,占全世界專利申請量約 85.5%,而台灣約 7 萬 2 千多件,對比這五大申請國的總量,約佔 2.3% 左右。
請特別注意,這些可怕的申請數量只是一年的量而已;如果你不限定檢索時間,全球歷年累積的專利總數推估應該早就上億甚至接近兆件,其實很難精確計算從「遠古至今」到底有多少專利。
若仍以前述台灣案例為出發點來思考,假設某項技術大約是從 2007 年才開始有類似創作出現,那麼要估算「前五大申請國在這 13 年內,可能產生多少件和你的想法相近的專利」時,可以這樣粗略計算:
(A)台灣 2007~2020,13 年總專利申請量:以近年約 7.3 萬件/年的規模估算,約為
72,742 × 13 ≈ 949,000 件(約 95 萬件)。
(B)本範例所對應的那 13 件前案,在台灣 13 年總申請量中的比例約為:
13 ÷ 949,000 ≈ 0.0000137(約 0.00137%)。
(C)前五大專利申請國 13 年內的專利申請量,若以 2024 年合計約 318 萬件為基準,保守假設每年維持相近水準,則:
約 3,180,000 × 13 ≈ 41,000,000 件(約 4,100 萬件)。
所以:
(D)前五大專利申請國在這 13 年內,理論上可能產出與你近似想法的潛在專利件數約為:
C × B ≈ 41,000,000 × 0.0000137 ≈ 570 件(粗略估計)。
再扣掉你因為語言看不懂而實務上難以處理的專利案約 30%(日、韓與 EPO 的比重約接近三成),因此:
(E)你真的有機會、也有能力在主要專利申請國資料庫中,實際讀完並處理的「與你近似想法」的潛在專利案,大約是:
D ×(1 − 30%)≈ 570 × 0.7 ≈ 400 件上下。
不管語言閱讀速度落差有多大,如果要完整處理這 400 件左右的全球主要國家專利檢索(而不是只掃標題),大約需要的時間為:
(400 件 ÷ 13 件)× 2 小時 ≈ 60 小時以上。
也就是說,就算只用 LEVEL 1 這種最基礎的關鍵字組合、只在專利範圍欄位內完成全球主要國家的專利檢索,要讓事務所有信心讀完這些近似專利,並負責任地寫出一份告訴你「你的專利可能有用/無用」的報告,保守估計也要一個多禮拜的全職工時,怎麼看都不可能是「免費順手幫你查一下」就能做到的事。
免費的專利檢索,真的能得到所需資訊嗎?
這時候你就該思考,你一向信賴的事務所好朋友平常提供給你的免費檢索服務之後鼓勵申請,到底是什麼?老期待事務所給你免費檢索與建議,因此每次事務所都說可以申請才收得到錢,所以這些年大家一起產出9X%的無用專利,這結果剛好而已。
(PS. 你可能會覺得,我的事務所很厲害,多數都能讓專利核准阿?哪有這篇文章講的這樣?…胡扯! 別忘記「部分企業老闆的「專利無用」論,是否正確?」[註4]、「快速瞭解專利範圍大小」[註5] 這兩篇文章,你的專利之所以可以核准很可能是寫很小,你的專利還沒出事多數是因為訴訟率很低,不代表要用時真的有用)
還記得嗎?我們都還沒處理LEVEL 2(擴大檢索) 那些更大量的潛在威脅專利呢?此範例之LEVLE 2需處理的潛在專利數量是LEVEL 1專利數量的至少100倍,要從何開始閱讀與整理、再篩選處理這些龐大的資料,都是一場對於專業、眼力、耐心、讀速、友情、良心…的巨大考驗!
因為專利檢索是在確認「你的點子是不是已經有人申請過」的唯一實務手段。沒有檢索就送件,最常見的結果是花了好幾十萬做申請與佈局,最後拿到一張保護範圍很小、跟別人前案重疊嚴重、實務價值很低的專利,等於花錢買安心而不是買保護力。
如果只是「上網用幾個關鍵字搜一搜,看一下標題」當然可以很快,但那不叫完整檢索。實務上,就算只做台灣一國,從設定關鍵字、跑檢索條件,到實際閱讀十幾件關鍵前案、整理結論,專業人員常常要花 2 小時以上;如果要涵蓋中、美、日、韓、EPO 等主要申請國,累積下來可能是幾十小時的等級,根本不可能是「順手查一下」就能完成的工作量。
免費工具確實很適合發明人在早期先自己搜尋一下,當成「方向確認」的第一步,但它的限制在於:沒有人幫你確認關鍵字是否完整、漏掉哪些欄位、前案內容到底寫什麼;更不會有人替你整理成「這些前案對你可專利性的實際影響是什麼」。事務所收費做的,是那一段需要大量時間與專業經驗的「判讀與整理」,而不是按搜尋鍵本身。
只在台灣檢索,對「只打算在台灣申請,而且技術本身偏在地」的案子,有時候勉強還說得過去。但在多數情況下,技術與產品不會只限制在單一國家,關鍵前案很可能出現在中國、美國、日本或歐洲。只查台灣,等於只看了冰山露出水面的一角,風險是你以為自己很新,結果關鍵前案躺在國外資料庫裡沒被看到。
再完整的檢索報告,也不可能保證百分之百核准,因為審查時還會牽涉到主審的判斷、後續新增的前案、權利項撰寫方式等變數。檢索的價值在於「大幅降低明顯撞前案、或明顯沒有新穎性/進步性的風險」,讓你在投入研發與申請費前,先掌握自己大致站在什麼位置,而不是等案子被駁回才發現一開始方向就錯了。
關於專利檢索,你該知道的真相
我由中科院、大學教育、光電產業、一路走到專利事務所學習專利,各種經驗越來越多但薪水越來越低,是興趣支持我一路在專利業界內。而後合夥開設事務所迄今十數年來,接觸過形形色色的人,每次講到專利檢索要收費,不少人都擺了一個不可思議的臉色,告訴我別家事務所都不用收錢…一向耐心告知理由,多數明理之人都能理解(你總不能老是進咖啡店一直要免費試喝吧?別忘記,我們的時間與經驗就是那杯咖啡,你喝完了就沒了,並不像創新產品可以重複賣給很多人…),但是還是不乏有些人要凹到底。
這篇文章除了是為了那些老想凹到底的人寫的,還有就是希望呼籲大家尊重與體恤提供專業服務的人,例如設計、法律、顧問、…這些難以由實體產出看出成效的從業人員。他們能力好不好是你可以衡量願意花多少錢雇用,可以評論值不值得,但是絕對不會是0。
[工商時間]
因為我們不願意扯謊說服你申請無用專利賺取服務費,所以我們只好檢索收費、顧問收費。一般,基於友情/友好/宣傳,本所願意給1小時的免費諮詢,提供我們所購買的昂貴專業分析工具及我們自己耗費心血開發的專利檢索工具(可加快檢索速度一倍以上,保證業界沒有),並用我們累積學習數十載之產業、工程、智財法律、語言、軟體、檢索分析等專業技能,免費幫你「快速」確認是否可能有相關專利前案,如果有找到近似前案我們一向如實陳報,本所吸收這一小時工時成本;但是如果會超過而可能衍生的成本,且你還想繼續專研確認前案狀況,我們會先行報價,你可自己決定是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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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 如何透過前案檢索減少50%的無效專利支出
[註4] 部分企業老闆的「專利無用」論,是否正確?
[註5] 快速瞭解專利範圍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