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道專欄
新型專利到底有沒有用?
不論是正規法律上的用途,抑或是商業上的用途,新型專利跟發明專利其實沒有太大區別,反而新型有時候因取得速度快、成本低的優勢而為更好選擇,不論是從商業上、經濟上的考量,申請人都非常適合申請新型專利,能將你的發明發揚光大。
如何判斷要申請專利的種類,發明新型或設計?
台灣以及許多國家的專利制度基本上大同小異,台灣人經常申請的國家中,除了美國,多數國家都把專利分為發明、新型、設計三種。那到底要申請哪一種?是事務所最常被申請人問的話題之一,申請人自己決定申請哪一種專利,必須涉及這個專利對商業上價值的考量,如果無法產生實質效益就無申請必要。
快速瞭解專利範圍大小
專利範圍(claims)是申請人提出專利向專利局請求核准的審查區域,也是整篇專利文件最重要的區塊,坊間的專利,至少七成都是非常基礎的架購內容,是否能找出「核心」特徵並做最好的佈局,就要看撰稿者邏輯、組織能力與先備知識庫的充裕與否,也就是是否具備那個熱情。
「保護自己」的專利到底保護了什麼?
有些申請人透過朋友轉介或網頁找到我們,初步接觸的過程,總是加問客戶「為什麼要申請專利?」大概有七八成的機會,答案如出一轍地是「要保護自己」,但不出意料地說明之後,很高的機會客戶就不申請了,申請專利真的能保護自己嗎?
如何透過前案檢索減少50%的無效專利支出
養一個台灣新型專利的成本為15萬,養一個美國專利成本約40萬;如果可以有效地在這些投資開始就先有效的判斷哪些是毫無效益的專利申請,那企業就可以大幅降低「智慧負債」、「專利呆帳」比例,輕鬆減少50%以上的無效專利支出。
部分企業老闆的「專利無用」論,是否正確?
參考智慧局、智慧財產法院所提供的統計報告:有超過7成可以核准發明專利,不核准其實比較難,再透過數據簡化計算,專利在法律上有用的機會大概只有5%,真正進到訴訟,勝訴的機率約為0.01%,因此許多中小企業主不願花錢養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