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專利範圍之簡易解析

專利法有一百多條,會影響專利範圍大小的大概就以專利要件(22條)與單一性(33條)為主。

附件有圖、表各一,可用於快速理解專利範圍

(一)專利範圍大小與侵權:

專利範圍,如其名,因為是「範圍」所以有「大小」之別。如附圖,假設有一權利人,發明了一個東西有二個特徵A、B之專利,因此保守地說,他可獲得之專利範圍為交集範圍A+B,如圖。

所謂的專利侵權,就是指沒有經過權利人的同意,就做了在專利範圍裡面的東西。所以:

  1. 當某甲做了A+B+C,剛好整個落入A+B的範圍內,因此某甲侵權;
  2. 當某乙做了A+C,不落入A+B範圍內,所以不侵權;
  3. 當某丙做了B+C,不落入A+B範圍內,所以不侵權。

(二)放大專利範圍的作法與限制

由上列範例可知,越大的範圍可以更容易讓人侵權,因為範圍越大,同一領域的人做出的產品就越容易「落入」。因此,規劃專利範圍時,就會盡可能寫大,不過可放大尺寸的極限是會受到法規限制的。

以先前的範例來看,具有兩個特徵A、B之創作,因單一性(專33),只能選擇在同一篇專利內,選一個A (左下圓圈)當作主角,或者B(右上圓圈)當主要主角,也就是說,在特徵A、B所能操作的最大範圍只有兩種,且僅能二擇一:圓A、圓B。例如,當你選擇圓B為主時,你能得到:B、B+A兩種組合之保護。

除了單一性的限制外,還涉及這些特徵A、B是否為「新」而影響你能放大的範圍。以上列例子來說,當特徵B是早就存在的舊技術,那前述範例B、B+A在審查過程將會受到阻礙,審查員最多讓你得到B+A,你必須放棄除了B+A之其他部分。

這時,如果你申請時選了以圓A為主特徵,則是較好的策略,因為你可以得到「相對A+B較大」的範圍A。

這裡,如果你的競爭者,做了A+B、A之外的產品(例如B),則你無法主張權利,因為不在最大範圍A內。

基於前述,做了附件表。

附件表另外說明了2件事:

1. 當專利範圍很小(特徵多,例如A+B+C),代表競爭者相對較難侵權,因為就像射飛鏢,你的範圍像是紅心,要射到的機會是相對低的。

2. 當專利寫很小(特徵多,例如A+B+C),審查員要找到跟你一樣組合的相關前案機率也低,因此也很容易直接核准,不用多花錢申覆,因此取得成本低。

規劃專利範圍是一門學問,需要充足的事前準備,例如透過專利檢索避開相似的專利,設計專利範圍時,也可以跟專利事務所進行討論,有助於提高專利核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