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4月20日
想申請歐洲專利,卻搞不清楚「傳統歐洲專利 EP」和「單一專利 UP」差在哪裡,年費會不會變貴、訴訟風險會不會變高?這篇用實務角度整理 UP 制度、EP 與 UP 的差異與費用試算,協助中小企業、新創團隊評估「要不要把既有 EP 轉成單一專利」。
UPCA協議制度分別
歐洲單一專利法院協議(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簡稱UPCA)制度上大致可分為兩個層面:
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簡稱UP);以及
單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簡稱 UPC)。
UPCA 的成員國
UPCA新制度上路的時間軸
對多數台灣企業來說,UPCA 上路後,最大的改變不在於「能不能申請專利」,而是「訴訟會在哪裡打、風險一次掃多少國」。只要你的 EP 進入的是 UPCA 成員國,沒有事先 opt-out,一旦在 UPC 被撤銷,等於這些成員國的權利可能一起不見。
若產品只在少數幾個國家銷售,或是未來訴訟策略以單一國家為主,就會需要謹慎考慮要不要 opt-out;反之,若是目標一開始就鎖定多國市場, UPC 統一訴訟也可能帶來程序上的效率。
Sunrise period 結束後,未 opt-out 的 EP 案,在其進入指定國後,發明專利侵權與舉發將由 UPC 管轄。
在第三人於 UPC 提出相關訴訟前,EP 所有權人可以選擇 opt-out,改回各國法院管轄。
已 opt-out 的 EP,只有一次 opt-in 的機會,一旦 opt-in 回 UPC 之後,就不能再度 opt-out。
若第三人已於 UPCA 成員國國內法院提起訴訟,EP 所有權人仍可依規定 opt-in,改以 UPC 為訴訟管轄法院。
EP 進入的所有 UPCA 成員國,必須「整包」一起 opt-out 或 opt-in,不能拆成部分國家 opt-out、部分國家維持 UPC。
非 UPCA 成員國(例如西班牙)完全不受此影響,仍沿用傳統 EP 制度處理。
歐洲專利(EP)與單一專利(UP)的比較
歐洲專利(EP) | 單一專利(UP) | |
| 申請流程 | 專利核准公告後三個月內選擇欲進入的國家。 | 專利核准公告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
| 語言 | 需翻譯成所選國家規定的語言。 | 若遞交的專利文本語言為法文或德文,須提交英文之譯本。若提交的專利文本語言為英文,可遞交任何一歐盟會員國之官方語言譯本。 |
| 所及範圍 | 申請權人所選擇的國家。 | UPC 成員國。 |
| 維持成本 | 繳交所選擇國家的年費。 | 向 EPO 繳交一筆年費。 |
| 異動權利 | 1.能夠拋棄特定國家的專利。 | 1.無法拋棄特定國家的專利。 |
EP 與 UP:中小企業「粗略判斷」思考方向
若現階段只會在少數 2~3 個國家銷售,且預算有限,維持傳統 EP、只在關鍵國家生效,仍是多數中小企業常見做法。
若產品一開始就鎖定多數 UPC 成員國市場,且評估未來有跨國訴訟風險,單一專利 UP 可以減少年費與訴訟程序分散的問題。
若手上已經有跑很久的 EP 案件,且對現有市場佈局滿意,則 opt-out 可以暫時維持原來的訴訟模式,避免一次被 UPC 撤銷多國權利的風險。
歐洲專利(EP)與單一專利(UP)的費用試算比較
整體費用上,UP 並不是「永遠比較便宜」,而是當你需要在多數 UPC 成員國維持專利時,UP 的年費整體會比逐國維持 EP 更有優勢。
反過來說,若僅在少數一、兩國維持權利,傳統 EP 加上精準選國,仍可能是成本較低的作法。
Estimated overall cost (incl. external costs) of validation and maintenance in EUR
* Attorney costs: translation (24 pages), valid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a European patent granted during the 4th year after filing of the application.
資料來源:https://www.epo.org/applying/european/unitary/unitary-patent/cost.html
延伸閱讀:歐洲EPC的成員國列表
若你已經在歐洲佈局專利,卻還不確定既有 EP 是否適合轉成 UP,或是什麼時候應該選擇 opt-out,比較適合的做法,是先盤點現有專利族群、產品線與目標市場,再來決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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