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時間:2026年4月14日
台灣企業想要把專利保護延伸到海外,第一個考慮的通常是日本。地理上近、商業關係深,加上日本的專利制度從 1885 年就開始建立,歷史相當悠久,整體制度的完整度在亞洲算是數一數二。不過「制度完整」這件事有時候也代表「細節很多」,申請前沒搞清楚,很容易繞遠路。這篇文章把最重要的幾個環節整理出來,也把 2024 年以後的制度變化一起加進來,讓你不用翻一堆資料就能掌握現況。
先搞清楚:日本專利分三種
日本的專利系統跟台灣一樣,有三個類型:特許、實用新案、意匠,分別對應台灣的發明、新型、設計專利。
特許保護的是技術發明,保護期 20 年,需要在申請日起 3 年內主動提出實體審查請求,否則視為撤回。審查期間在標準流程下大約 13.8 個月(這是 JPO 2025 年報告的最新數字,比幾年前的 15 個月已經快不少)。
實用新案走的是登記制,不做實體審查,4 到 6 個月就能拿到,適合保護形狀或構造類的創作。保護期 10 年,速度快但保護效力相對弱,實務上拿到後若遭遇侵權,還需另外取得技術評價書才能行使權利。
意匠對應設計專利,保護物品外觀,保護期 20 年,採自動實體審查,從申請到核准大約 6.8 個月。近兩年最值得關注的是,意匠法正在研議擴大到虛擬空間的設計保護,這部分後面會說明。
國際優先權與 PPH 加速
如果你在台灣已有申請案,記得善用國際優先權。發明和新型的優先權期限是 12 個月,設計是 6 個月,以台灣的申請日當作日本申請的基準日,可以有效阻止競爭對手在這段空窗期搶先申請。
另外要提的是 PPH(專利審查高速公路),這個機制很多人知道,但真正用過的不多。簡單說,如果你已經在某個有 PPH 協議的國家拿到至少一項請求項的核准,就可以向日本申請加速審查,平均能縮短約 2 個月。台灣智慧財產局和日本特許廳之間有 PPH 合作,所以台灣的核准案可以直接用。2026 年 1 月起,日本也把跟沙烏地阿拉伯的 PPH 計畫改為無限期延續,並開放 PCT-PPH,可見這個機制還在持續擴大。
申請要準備什麼
文件面不算複雜,主要是:
申請人、發明人的姓名、國籍、地址
說明書(含發明名稱)、申請專利範圍、圖示、摘要
送件方式可以去窗口、用郵寄(要加蓋專利印圖章),或是線上電子送件。現在大多數代理人都選線上,方便追蹤進度也比較不容易出錯。
費用方面,如果是中小企業、新創或學術單位,日本有規費減免制度,審查費和前 10 年年費都可以打折:
| 申請人類型 | 減免幅度 |
|---|---|
| 中小企業(SME) | 減為 1/2 |
| 微型企業/新創企業 | 減為 1/3 |
| 大專院校、研究人員 | 減為 1/2 |
申請時要附上相關證明,這筆折扣累積下來其實很可觀,別忘了申請。
想加快審查速度的幾個選項
日本有四種加速審查機制,選哪個要看自己的狀況:
一般加速審查適合大多數人,條件相對寬鬆,符合中小企業、已商業化、或是同時有申請外國專利其中一項就行。通過的話,平均 2.1 個月就能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
超級加速審查速度更快,平均只要 0.6 個月,不過條件比較嚴格,要同時滿足「已商業化、有對應外國申請案、至少四週前線上完成申請」三項,缺一不可。
PPH 前面提過,前提是有國外核准案,而且日本的請求項要跟國外核准的請求項對應一致。
優先審查則是在申請案已公告、而且已經有人在商業上實施的情況下才用得到,時程視個案而定。
2024 年日本專利新制
2024 年有幾件事值得記一下。
4 月開始,JPO 把 7 類官方通知改成電子方式發送,包括專利證書(PDF)、年費收據、規費扣繳通知等。以前這些都是寄紙本,改電子之後行政上方便不少。
5 月上路的兩個新制就比較需要注意了。第一個是專利保密制度,技術如果涉及國家安全疑慮,政府有權指定不公開,申請人不會拿到一般的公開專利,這對國防、敏感技術領域的申請人影響較大。第二個是禁止外國申請制度,特定安全相關的技術,必須先在日本申請,才能向其他國家申請,繞過這個步驟直接申請外國可能會有麻煩。如果不確定自己的技術是否落入這個範疇,可以先透過「外國申請事先確認制度」查清楚。
2025–2026 年的變化
這兩年日本專利制度的動作特別多,主要集中在兩個方向。
AI 發明的問題
2025 年 1 月,日本知財高等裁判所針對 AI 系統 DABUS 的發明人認定問題作出判決,結論是現行法律下 AI 不能掛名為發明人。但政府同年通過的知財推進計畫 2025 態度比較開放,並不是直接關上這扇門,而是表示要根據 AI 在發明過程中實際扮演的角色,進一步討論是否調整制度。目前日本特許廳已在委員會中展開討論,目標是 2026 年完成相關修法。
這對用 AI 工具做研發的企業有直接影響。如果未來日本允許 AI 輔助發明進入保護範疇,說明書的撰寫方式、發明貢獻的描述方式都可能需要調整。現在先了解走向,到時候調整起來會比較快。
虛擬空間設計保護
另一個進行中的修法是意匠法的調整。日本計畫把設計保護範圍延伸到虛擬空間,包括元宇宙中的產品外觀、虛擬建築物、數位室內設計等。相關討論從 2024 年 12 月就開始,已經納入知財推進計畫 2025,法案預計 2026 年送進國會審議。
目前的意匠法在 2020 年雖然擴大了 GUI 圖像設計的保護,但那主要是針對有實體裝置作為載體的情況。純粹存在於虛擬空間的設計,現在還沒有明確的保護基礎,這次修法要補的就是這個缺口。如果你的業務涉及虛擬展示、數位商品、遊戲內的設計,修法通過後建議及早申請。
可以,但要注意時間。台灣申請日起 12 個月內(發明和新型),或 6 個月內(設計),可以主張國際優先權,用台灣的申請日當作日本申請的基準日。超過這個期限才提出的話,期間若有任何公開紀錄,就可能影響日本申請案的新穎性,建議時間抓緊。
是的。日本特許廳規定,非日本居民的申請人必須委任在日本有執照的專利代理人(弁理士)才能進行申請。台灣的專利事務所通常都有配合的日本當地代理人,透過台灣事務所委託即可,不需要自己另外找。
不行。日本特許申請是「請求審查制」,要在申請日起 3 年內主動提出實體審查請求,沒有提的話申請案會被視為撤回,等於白費。這個 3 年期限從申請日算,不是從公開日算,要特別留意。
費用依申請類型和請求項數量有所不同,整體來說比台灣貴。以特許(發明專利)來說,光是提出申請費加上審查請求費,已折合台幣通常落在 3 至 6 萬元左右,後續還有核准後的年費。若符合中小企業或新創資格,審查費和前 10 年年費可以減為 1/2 或 1/3,能省下一筆。正確數字建議直接請事務所估價,因為匯率和請求項數都會影響。
有條件可以。日本專利法第 30 條有「新穎性優惠期」的規定,若是申請人自己揭露的,可以在公開後 12 個月內提出申請,並主張優惠期保護,讓自己的公開行為不影響新穎性。但要注意,申請時必須同時提出聲明並附上相關證明,事後補件是不行的。另外,這個保護只針對自己揭露的部分,若是第三方在同期間獨立公開了類似技術,還是可能影響審查結果。
如果你也有申請日本專利的需求
日本專利申請涉及的語言門檻和制度細節不少,加上現在正好是制度調整期,申請前最好先評估清楚自己的技術類型、商業時程和目標市場,再決定從哪種專利類型下手、要不要申請加速審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聯繫源道專利商標事務所,我們可以依你的需求提供具體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