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專利申請規費調整,且已無新型專利選項
位於南半球的澳洲雖然距離遙遠,卻是我們非常熟悉的國家之一,除了是許多年輕人打工度假的首選外,政治情況穩定,與台灣的經濟往來也十分頻繁,部分企業亦會選擇申請澳洲專利,在2024年底澳洲調漲了專利規費及多個項目內容,有意申請的企業需多加留意。
位於南半球的澳洲雖然距離遙遠,卻是我們非常熟悉的國家之一,除了是許多年輕人打工度假的首選外,政治情況穩定,與台灣的經濟往來也十分頻繁,部分企業亦會選擇申請澳洲專利,在2024年底澳洲調漲了專利規費及多個項目內容,有意申請的企業需多加留意。
中國在這幾十年間,整個社會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進步,針對智慧財產的保護意識也提高,中國專利法最新一次修正在2020年,實施細則則在2023年有一次大革新,有意申請中國專利的企業需多加注意。
提到台灣的產業代表,多數人應該不假思索地說出「半導體」,代表公司則是台積電,但其實早年以代工為主的台灣,直至現在仍以傳統產業為主,台灣的中小企業仍佔了全國90%以上,但專利申請數量遠比不上這些高科技產業,從趨勢來看也的確相符。
智慧財產局在2024年底預告,因應「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第12-2025版修正,商標申請註冊指定的商品/服務名稱也將進行調整,並已於2025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本文整理各類別中「新增」的項目,如欲查看部分增加、修改或刪除的部分,請至智慧財產局的網站查詢。
中國專利的無效宣告,與台灣的專利舉發制度一樣,只是用詞不同,許多台商進軍中國,與當地的廠商產生直接競爭關係,可能就會遇到此一情況,針對已核准公告、公告後失效、放棄的專利,都可以提出無效宣告。
簡單的說,一般所謂的「專利鑑價」就是用會計方法確認這個無形資產在會計上的價值。但弔詭的是,企業擁有的專利其實是一個「排他權」,換句話說專利所有權人,他是一個只能告贏侵權者之後讓別人不能做的權力,因此,在告贏別人之前,原則上拿不到錢(侵權賠款)。
專利制度在設計的時候,基本上就是透過賦予專利所有權人擁有專利權這個特殊的權利,而這個特殊權利成立的條件,必須是申請人要完整符合法規的揭露必要要件,什麼是必要的要件呢?簡單地說就是別人照做可以做得出來。
簡單地說,可以把申請專利的效益分成兩個:
一、常規的效益(法律權益):常規的效益基本上就是申請專利付錢給政府,然後政府發證書給你藉以保障,當有人侵權的時候你可以拿著證書按鈴申告,證書證明你這個專利設計的權利是歸屬於你,別人沒有經過你的同意,不可以隨意製造。要得到這種效益只有一種做法就是請律師告他,並且告贏,然後取得賠款。在拿到賠款之前,這個效益並不會產生任何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