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法解析:中國專利與智財權申請實務|智慧財產權案例
中國在這幾十年間,整個社會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進步,針對智慧財產的保護意識也提高,中國專利法最新一次修正在2020年,實施細則則在2023年有一次大革新,有意申請中國專利的企業需多加注意。
中國在這幾十年間,整個社會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進步,針對智慧財產的保護意識也提高,中國專利法最新一次修正在2020年,實施細則則在2023年有一次大革新,有意申請中國專利的企業需多加注意。
世界強權美國在各方面都具高度指標性,就連專利也不例外,若欲申請外國專利,第一個考慮的通常就是美國,美國專利相關規範繁瑣,本文將簡單整理美國專利規定,有意申請的人也可以直接與我們聯絡了解詳情。
歐洲有40幾個國家,如果要一一申請專利,光準備文件跟費用就讓人頭疼,有鑑於此,歐洲各國於1977年根據在慕尼黑簽署的歐洲專利公約,共同成立了歐洲專利局,申請人只要向歐洲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即能一次取得多國專利。
專利制度在設計的時候,基本上就是透過賦予專利所有權人擁有專利權這個特殊的權利,而這個特殊權利成立的條件,必須是申請人要完整符合法規的揭露必要要件,什麼是必要的要件呢?簡單地說就是別人照做可以做得出來。
簡單地說,可以把申請專利的效益分成兩個:
一、常規的效益(法律權益):常規的效益基本上就是申請專利付錢給政府,然後政府發證書給你藉以保障,當有人侵權的時候你可以拿著證書按鈴申告,證書證明你這個專利設計的權利是歸屬於你,別人沒有經過你的同意,不可以隨意製造。要得到這種效益只有一種做法就是請律師告他,並且告贏,然後取得賠款。在拿到賠款之前,這個效益並不會產生任何現金。
簡單的說,一般所謂的「專利鑑價」就是用會計方法確認這個無形資產在會計上的價值。但弔詭的是,企業擁有的專利其實是一個「排他權」,換句話說專利所有權人,他是一個只能告贏侵權者之後讓別人不能做的權力,因此,在告贏別人之前,原則上拿不到錢(侵權賠款)。
歐盟於2022年就開始規劃設計專利的修正,終於在2024年11月18日公布了第一階段的修正條例,將於2025年5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除了用語修改外,申請程序、費用也都做了調整,摘錄修改重點如下文。